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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考试须知

来源:小编|发布时间:2023-07-19|浏览次数:

考试须知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一、理论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及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入场前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按准考证号根据座位指引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左前角以便核验;

3、应试人员在参加可参阅标准的开卷考试时,需自行携带指定的考试标准,考试现场将不再提供;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具有无线接收、传送、拍照和摄录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5、应试人员入座后,使用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登录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等信息。应试人员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处理;

6、考场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演算草稿纸。应试人员在演算草稿纸上必须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7、考试机出现故障,应试人员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如应试人员自行操作考试设备影响考试的将视为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及本次考试成绩;

8、应试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演算草稿纸,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应试人员须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能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包括去卫生间)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10、开始考试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严禁将考场统一发放的演算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1、交卷完成后,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经同意后,安静迅速的离开考场(草稿纸不得带走)。

二、实操考试

1、应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严格按照考试通知的分组、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试场地参加考试;在正式开考前的规定时间里,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行签到;

3、签到前:(1)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以备查验(2)将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下)、耳机等电子产品,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随身物品,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

4、签到后: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入候考室候考,配合候考室工作人员完成考前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所发表格资料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遵守候考室纪律要求;

5、考生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如有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6、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需佩戴防护用品(规定不需要的除外),须提前做好准备;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涉及到各考核点之间穿插走位相遇、考核点侯考等,严禁考生之间交流、互打暗号或手势等;

8、到达各考核点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考评老师要求完成各考核项目;

9、考生在离开考场前,须确保自己本次考试的各考核项目全部完成,并将《流程卡表》交回考务工作人员处;有序领取自己的物品离开考场,严禁在候考区及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10、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正常开展,考评工作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突发情况,做出适当处理;

11、本考试须知由考试机构负责解释发证机关另有规定或者与本须知不一致的,按照发证机关相关规定处理。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

2023年7月19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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