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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迅速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的通知

来源:小编|发布时间:2023-10-24|浏览次数:

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综合执法支队,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

10月18日,云南弥勒市佛城商都发生一起电梯坠落事故,截至目前,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13人轻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预防同类事故发生,保障全市电梯安全平稳运行,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立即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重点

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场所在用电梯的安全检查排查:

(一)车站、地铁、学校、医院、商场、超市、体育场馆等公众聚焦场所在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工厂厂区、汽车4S店等在用载货电梯。

(三)投诉多、故障率高的住宅小区电梯。

二、排查内容

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是否按要求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二)在用电梯是否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三)在用电梯是否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在检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四)在用电梯是否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维保记录是否规范、完善。

(五)是否按要求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开展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及时维修处置故障隐患,各类记录规范、完整。

(六)是否按规定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有效落实。

(七)电梯作业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电梯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八)是否按规定在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设置张贴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96333标识、维保标识。

(九)电梯安全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安全有效。

(十)是否制定电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作出演练记录。

三、责任分工和方法步骤

(一)电梯使用单位。各电梯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对在用电梯的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排查在用电梯是否按要求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安全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各类标志标识是否完善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治问题隐患。

(二)电梯维保单位。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重点要检查测试电梯的制动器、超载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保护装置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等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功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问题要立即告知使用单位,并迅速进行整改,确保电梯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三)检验检测机构。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技术把关责任,组织对本单位电梯检验、检测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纠,督促检验检测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客观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中要重点检查验证电梯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功能是否正常有效,对发现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告知电梯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监管部门。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所和网格监管力量的作用,成立检查组对辖区重点场所在用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梯是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维保,是否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安全状况是否良好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 迅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立即行动,督促辖区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加强安全检查,确保排查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 从严监管执法。各单位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问题隐患闭环; 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不符合运行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使用。发现的重大问题和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结合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按时向市局报送《电梯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安全隐患清单。

联系人:宋佳亮   电话:19929056533

附件: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pdf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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