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公告通知 > 公示公告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

来源:小编|发布时间:2023-11-10|浏览次数:

image.png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

 

正文修改

1. 将第3.2条表1中高级检验师承压类设备检验持相关证书及年限栏目内容修改为:2项承压类设备检验师证,其中1项满6年;或者持1项承压类设备检验师证满8年 (注4;将3.21中高级检验师机电类设备检验持相关证书及年限栏目内容修改为:2项机电类设备检验师证,其中1项满6年;或者持1项机电类设备检验师证满8

2. 将第3.3.2条第3项修改为:3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 1 项以上,并删除注8

3. 将第3.3.2条第4项修改为:4参与起草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或者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制修订工作合计 3 项以上

4. 将第4.1条修改为:持证人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免考换证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以前、6个月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申请考试换证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以前、12个月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换证的申请、发证程序按照本规则3.33.9 执行。

5. 将第4.7条修改为:原证书逾期不满5年的,可以按照本规则4.24.3的规定申请参加原持证级别与项目的考试换证。考试合格的,颁发原持证级别与项目的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允许1年内在原考试机构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应该按照本规则3.23.3的规定重新申请原持证级别与项目检验人员取证。

原证书逾期5年以上的,应当按照本规则3.23.3的规定重新申请原持证级别与项目检验人员取证。

证书有效期逾期的,不得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


Copyright © 2022-2027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 版权所有陕ICP备2022010172号
主办: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 承办: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 维护: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